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发布时间:2022-06-16 17:22: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1、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它费用(参照费用清单、医院发票);

2、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适当确定,张家口标准30元/天×住院天数;

4、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误工时间或职工年收入÷365×误工天数或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误工天数(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陪护人每天收入×护理天数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或者职工年收入÷12个月÷月计薪天数21.75天×护理天数或者每天100元;

6、住宿费:在外地治疗时赔偿,当地治疗一般不赔偿;

7、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交通费用(凭相关票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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