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几种情况

发布时间:2024-10-07 13: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情况如下:

(一)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二)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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