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1人死亡处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07 13: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要分析事故责任和事故人身和财产损害,结合实际情形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处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进行赔偿。法律

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要分析事故责任和事故人身和财产损害,结合实际情形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处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两方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被第三方车辆碾压,形成的三方事故认定规则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以一般安全原则和道路通行规定作为判断标准,以当事人过错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和避让避免的可能性作为依据,全面分析其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或事故后果扩大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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