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出交通事故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4-09-02 04:2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一、交通事故责任书什么时候出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应当在查获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的,应当在查获涉及交通事故的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认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未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法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这也称为违法行为。如果没有违章,就不是交通事故。

2.违规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的,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以及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

因一方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有违法行为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交通事故由双方违法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中违法行为最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类似作用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交通事故是由三人以上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的,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划分责任。

交通违法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主要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确定,路权原则是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根本原则。

(一)违反自行其是规则的;

(二)违反转让银行规定的;

(三)违反交通规则的其他规定;

(4)违反交通安全原则。

交警判定责任,其实也就是对交通事故作出责任的划分,之后当事人才能根据划分的责任,确定对事故的赔偿比例。所以,在交通事故中,并非肇事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受伤的一方就完全不需要赔偿。根据规定交警对事故作出责任划分,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这样才不影响事故之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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