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理赔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4-09-01 01:2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1.不要随意为事故负责。

一些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来赔付,所以他们会承担所有的责任。其实保险公司根据车主的责任设定不同的赔付比例。

2.不要自己承诺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公司许可,保险公司同意第三人关于索赔金额的承诺的,保险公司有权推翻该承诺。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方要求有差距的,差额部分由业主自行承担。

3.报销前千万不要维修。

为了省时省事,有的车主先去修理厂,修完车再去保险公司报销。事实上,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他就会开始修理车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认为修理费高于定损费,差额部分由车主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索赔应谨慎。

为了方便,有些车主在发生事故后不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而是委托自己熟悉的维修店进行理赔。这种行为风险很大。一些维修店会让车主采取一些“歪门邪道”来达到赔偿的目的。如果这些“歪门邪道”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仅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还要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5.豁免范围是有限制的。

即使保险没有免赔额,车主也未必能得到全额赔偿。为了防止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单独设定免赔额,不属于免赔额的排除范围。如果发生多起事故、超范围驾驶、理赔文件不全,保险公司一般会扣除免赔额。排除免赔额保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单独对于自燃险、玻璃破碎险等附加险,排除免赔额保险不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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