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48条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13 13:1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道路交通法第 48 条主要是关于机动车载物的相关规定。

它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这意味着车辆装载货物不能超过行驶证上标明的载质量因为超载会影响刹车性能、导致车辆不平衡容易引发翻车等危险危及人身安全。

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比如重型、中型货运汽车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 4 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 4.2 米其他货运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 2.5 米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 1.5 米。

机动车载物宽度一律不得超出车厢没有车厢的二轮和轻便摩托车宽度左右不准超出车把 15 公分。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要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违反该规定处五到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总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第 48 条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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