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法82条第四项规定
发布时间:2022-06-03 14:43: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只供应急车辆通行。除了车辆出现故障外,任何车辆任何时候不能在应急车道上停放,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只供应急车辆通行。除了车辆出现故障外,任何车辆任何时候不能在应急车道上停放,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紧急灯光示警,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之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提醒后来车辆注意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按照新规要求,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越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100元,记3分,超越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100元,记6分。也就是说,一辆普通的5座轿车,如果超载一人,便达到超载20%的标准,就会面临一次性扣6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收起
导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