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程序如下
申请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复议机关 5 日内审查是否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书面告知符合的自收到申请即为受理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复议机关 7 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受理符合规定但非本机关受理的告知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自收到即为受理。
决定法制工作机构书面审查必要时调查提出意见报负责人同意或集体讨论。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撤回复议申请同时终止。复议机关自受理起 60 日内作出决定复杂情况最多延长 30 日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1. 机动车号牌被套用。
2. 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3. 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4. 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
5.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
6. 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7.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
8. 其他依法不予处罚或免予处罚的。
申请复议的流程及材料先去各大队机动车违法处理大厅核查违法照片或录像有异议就申请复议。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行车记录仪录像等资料到事发地附近分行法务部也可到交警大队法制科、信访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2 份。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警方核实后两个月内通知车主处理后续事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提起诉讼申请复议需在处罚决定后 60 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的程序主要有以下这些。
首先是提出调解申请这需要事故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且申请期限为十日从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交通部门维持原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算。
然后是调解的参与人员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等任何一方人数不能超过三人。
接着说调解开始时间人员死亡的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再来看调解程序要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听取他们的请求根据事故认定书等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计算赔偿数额和各方承担比例人身损害赔偿按相关司法解释执行财产损失修复等费用按实际价值或评估结论算还要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调解期限是十日从调解开始之日起算。
要是当事人达成一致要制作调解协议未达成一致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交通事故调解就是双方提出书面申请交通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地点告知权利义务并听取请求计算损失金额确定承担比例最后约定履行方式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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