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推定

发布时间:2025-08-06 10: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推定这是一个常见但复杂的问题。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多种情况来推定责任。 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一般会推定其负全部责任。但要是有证据证明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推定这是一个常见但复杂的问题。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多种情况来推定责任。

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一般会推定其负全部责任。但要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要是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会推定其负全部责任。

如果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若各方程度相同则负同等责任若各方程度不同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另外如果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要是各方均有此行为若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判定主要看以下这些情况。

要是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却当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这就算逃逸。

还有像当事人在报案后不履行笔录责任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又折返的当事人在未报案时虽把伤者送到医院但事后无故离开或者给伤者及家属留下假的姓名、电话在接受警察调查期间逃匿责任的不承认曾经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按协定赔偿医疗费用有证据证明其事故责任却强行逃避责任的这些也都算肇事逃逸。

另外有些情形不应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为及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接受调查未脱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为履行救治义务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按时返回的因本人受伤需要救治并且没有能力报案而离开现场委托他人报案或本人具备报案条件后报案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控制的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离开现场但及时报案接受调查的有证据证明驾驶人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当事人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等等。

肇事逃逸要承担行政责任会被吊销驾驶证不得重新考取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民事责任方面逃逸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赔偿责任有明确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

刑事责任上如果伤亡或损失程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在民事赔偿方面交强险范围内可以正常理赔能执行垫付抢救费的程序但商业险条款中肇事逃逸的事故是不赔的超出交强险赔偿的部分就得车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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