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推定这是一个常见但复杂的问题。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多种情况来推定责任。
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一般会推定其负全部责任。但要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要是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会推定其负全部责任。
如果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若各方程度相同则负同等责任若各方程度不同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另外如果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要是各方均有此行为若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推定责任。如经调查能客观认定责任的则仍需按规定认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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