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基本原则有客观评定原则就是要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比如不能只看受伤当时的情况而要综合考虑治疗后的效果。
比照评定原则也很重要对于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规定确定相当的伤残等级。但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评定。
分别评定原则不能忽视伤者若符合 2 处以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要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这是因为现在对于多处伤残不再直接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计算赔偿额。
还有排除原伤病原则鉴定时应排除伤者原有伤病的影响只针对本次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进行评定。
总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严格遵循这些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准确。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以下基本标准
1. 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作用小的一方负次要责任。比如一方违章行为较为严重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就应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违章行为相对较轻承担次要责任。
3. 同等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且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
4. 特殊情况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另外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他方无责任。
在确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判定。比如在一些案例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同时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比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 10%的赔偿责任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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