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8-13 23:0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有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是客观评定原则这意味着伤残鉴定得依据人体伤后治疗的效果仔细分析残疾和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实在在地去评定不能有任何偏差和虚假。

再就是比照评定原则如果遇到标准之外的伤残程度要根据实际伤残情况对比标准中最接近的等级内容和附录 A 的规定来确定相当的伤残等级。

而且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评定。

分别评定原则也很重要要是伤者有 2 处以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必须写清楚各处的伤残等级。

如今的标准全面规范了人体伤残程度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肩关节复合体概念及功能丧失计算方法方便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以及肩胛带伤残评定问题。实施后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然后根据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算出实际赔偿额。

最后是排除原伤病原则在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要把其原有伤、病排除掉再进行评定。

总之这些原则都是为了保证伤残鉴定的公正、准确和合理让受伤人员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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