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
2020 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有多项规定。
首先电动乘用车 300 公里以下取消补贴。
其次续航 400 公里及以上的纯电乘用车补贴由 2.5 万元降为 2.25 万元。
再者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相应补贴金额的 0.7 倍给予补贴。
另外补贴前指导价在 30 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才有补贴“换电模式”车辆除外同时设置了补贴过渡期2020 年 4 月 23 日至 7 月 22 日为过渡期。
对于企业销售规模有限制从 2020 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达 10000 辆。
公共交通等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 2020 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 2022 年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 200 万辆。
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部分城市或区域开展示范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励。
政策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保障资金安全完善配套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20 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主要有以下要点
电动乘用车 300 公里以下的取消补贴。
续航 400 公里及以上的纯电乘用车补贴由 2.5 万元降为 2.25 万元。
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相应补贴金额的 0.7 倍给补贴。
补贴前指导价在 30 万元以下“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限。
设置补贴过渡期2020 年 4 月 23 日至 7 月 22 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符合 2019 年技术指标但不符合 2020 年技术指标的销售上牌车辆按 2019 年对应标准的 0.5 倍补贴符合 2020 年技术指标的按 2020 年标准补贴。
公共交通等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 2020 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 2022 年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 200 万辆。
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调整为“以奖代补”方式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
车辆能耗调整系数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一定门槛条件比门槛提高不同程度有不同补贴系数。
从 2020 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 10000 辆、1000 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未达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安排最终清算。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