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湖北省购车政策
2020 年湖北省出台了一系列购车政策旨在促进汽车消费。
对于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期间购买按销售价格的 3%给予补贴省级与汽车生产所在市县财政各分担一半。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 2022 年底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也延续至 2022 年底。
在营销促销方面加强汽车整车、零部件产销衔接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利用新媒体开展多渠道营销。
政府采购方面依法依规将省内生产的公共服务领域用车纳入相关范围并优先采购。
加快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推进公交等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鼓励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旧换新”促销并给予财政支持。
落实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要求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等有调整。
培育特色消费市场探索住行一体化消费模式发展多种租赁模式。
简化购车交易环节消费者在 4S 店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业务有“四个减免”和“一证办”“一窗办”。
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合理布局市场建立联网核查制度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
优化城市停车管理增加车位供给允许非严管路段夜间停放车辆等。
用好汽车消费金融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和相关优惠。
2020 年国三车报废标准已经出台。
国三车车主不必过于担心我国对提前报废的车辆有一定补助。
不同地区补贴情况有别如太原最高补贴 2.4 万元/车深圳最高 8.55 万元/车上海最高 11.6 万元/车南京最高 4 万元/车陕西最高 3.3 万元/车洛阳最高 4 万元/车宁波最高 5.7 万元/车义乌最高 4.5 万元/车温州最高 3.7 万元/车。
而且不同注册年份的国三车补贴有差异。国三车报废补贴标准还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2024 年提高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 2 万元、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 1.5 万元。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 8 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 3.5 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 3 万元。
想拿满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要注意买车、报废不分先后只要旧车符合补贴条件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旧车报废、新车购买、上传资料都可领取但旧车需在新政策印发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要辨别国三车型可看车辆合格证或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申请补贴得是个人消费者买车且旧车是个人户相关证明的开具日期在政策印发之日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可通过“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申请准备好身份证、银行账户及相关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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