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购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上海购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如下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个人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在沪非营业性小客车可获一次性 10000 元购车补贴。
人员要求必须是个人用户信用良好无相关失信记录。新旧车车主须为同一人。
车辆要求旧车须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册在个人名下为沪牌非营运小客车报废或转让日期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间且未作为旧车申请过相关补贴。新车须是符合规定的纯电动汽车购买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须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在沪完成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日期起一年内不能转营运。
申请通道主要线上通过“上海发展改革”“政务服务”“汽车补贴申请”“车信盟”微信公众号或 APP 提交。特殊情况可预约线下办理。
申请材料申请人材料包括姓名、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手机号等车辆材料有旧车的号牌、发票、回收证明等新车的号牌、发票等特殊情况还需其他材料。
审核结果15 个工作日内出初审结果可补充材料或提出复核。
补贴资金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定期汇总申请信息和补贴金额按流程拨付资金。
申请时间节点旧车报废转让、新车定购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新车发票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补贴资金申请截止 2025 年 2 月 28 日异议复核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
注意保持手机畅通确保银行卡及账户有效。可通过“车信盟”或致电 4008203152 咨询。
上海购买新能源车政策如下
对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它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享受政策支持。
个人用户申领专用牌照额度需同时满足本人名下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本人名下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本人名下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申领要求由“申请之日前 24 个月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 12 个月”调整为“申请之日前 36 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
单位用户申领新能源汽车牌照在上一轮政策要求“信用状况良好”基础上增加“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 5 人或者单位自申请之日前 1 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要求。
消费者受让二手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符合相关条件和管理要求也可申领专用牌照额度但拟受让的新能源汽车须在本市注册登记。
新能源汽车厂商要承担车辆性能和售前售后服务的保障责任、相关数据接入公共数据采集平台责任、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技术和安全标准要求的充电设施的义务、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置责任等。
为方便消费者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本市通过“一网通办—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数据平台统一受理。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