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报废车补贴
西安市报废车补贴情况如下
补贴标准及范围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西安市注册登记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已按此前标准发放补贴的可按新标准补齐差额。
补贴条件
申请报废的机动车须在 2024 年 7 月 25 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须为同一人。申请报废更新补贴须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新车购置发票且报废更新补贴对车辆挂牌地不作限制。
补贴方式
报废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在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置换更新补贴方面申请置换的旧机动车应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转让车辆所有人与新购车辆所有人须为同一人。消费者旧车置换须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二手车市场或经销企业进行置换交易并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消费者新车购置须开具交易发票。置换更新补贴对车辆挂牌地不作限制旧车转让地须在陕西省内。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陕西省统一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请包括相关材料经审核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