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
超标电动车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判断超标电动车主要依据老标准和新标准。
老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 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 40kg必须具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等。
新标准规定具有脚踏骑行能力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km/h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 55kg 等。
目前电动自行车社会现状是部分地区大量超标车流入市场如新疆超标车占比达 50%。一些地区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比例较高像深圳和南宁。
多地已发布整改通知治理超标车广东多地禁售超标车北京要求超标车在过渡期结束前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的将依法扣留并罚款。还有多地如陕西、河南许昌也针对超标车出台了相关规定。
超标电动车存在诸多社会影响比如不按规定生产销售问题严重道路安全隐患突出部分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易引发交通事故等。
如果购买到超标车消费者不应忍气吞声。在实体门店购买可要求退货网上购买也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以后买车要注意三点认准产品资质包括 3C 认证、合格证、购车发票认准产品配置如速度、电机、电池、整车重量认准产品工信部目录。
另外从 11 月 1 日起电动车上路有新要求上牌后不得解码提速不得加装遮阳伞、遮雨棚不得随意改变电池型号否则会被认定为超标车并受到处罚。
超标电动车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判断其是否超标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老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 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 40kg必须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30min 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 7km一次充电续行里程不小于 25km最高车速作电动匀速骑行时噪声不大于 62dB(A)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 240W。
新标准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 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km/h 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 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 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 400W。
此外2020 年 5 月 20 日发布的 GB 241552020《电动摩托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规定电动轻便摩托车最高车速≤50km/h电池规格小于 3000W整车质量可以≥55kg外廓尺寸限值长≤2.00 米、宽≤0.80 米、高≤1.10电动摩托车最高车速>50km/h电池规格大于 3000W整车质量可以≥55kg外廓尺寸限值长≤2.50 米、宽≤1.00 米、高≤1.40 米。
社会现状方面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如新疆 2021 年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 400 万辆其中超标车占比 50%。在一些地区因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较高。多地出台整改通知治理超标车如广东多地禁售超标电动车北京要求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对过渡期结束后仍上路的超标车依法扣留并罚款陕西、河南许昌等地也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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