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损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6-29 23:41:00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到车牌登记地车管所办理补牌。

  补办车牌所需资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5、携带损坏的车牌。

  车管所补办车牌流程:

  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提交资料(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损坏的车牌)→缴费→领取临时车牌

  注意事项:如需找人代办,需要车主开具《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名,并且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补办车牌前一定要把车辆的违章记录处理完。

听听别人怎么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规,换领机动车号牌需提供的材料为:(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三)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四)号牌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部分必须被收回。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登记编号不变。 补发号牌期间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发、换发号牌或者行驶证后,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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