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牌货车高速超载计费吗
发布时间:2023-11-27 11:14: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计重收费计费标准如下:1.光(空载)重型货物车辆(卡车类型的4和5型根据目前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卡车使用3种或3种以上的轴),收费标准的一个模型将减少收集人数根据当前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最低降至目前的收费标准3类型的

计重收费计费标准如下:

1.光(空载)重型货物车辆(卡车类型的4和5型根据目前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卡车使用3种或3种以上的轴),收费标准的一个模型将减少收集人数根据当前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最低降至目前的收费标准3类型的车辆)。

2.其他正常装载(不超过公路通行能力鉴定标准),超过公路通行能力鉴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按照现行高速公路和其他封闭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3.当车辆和货物的总重量超过30%以上的极限,人数应当收取按照下列方法:收费费用应根据现行的收费标准收取高速公路和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的正常加载部分(公路承载能力的极限内),在30%的限制(包括30%)。每超过30%或以上的部分,在现行收费标准下,每超过1%的部分,收费须增加4%。

蓝牌货车超载处罚标准如下:1、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2、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3、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4、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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