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3〕19号)要求:
根据天津市《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自2017年4月9日起,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天津市外环线以内道路的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通行。此外,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在同一时间段内也禁止在外环线上通行。而在4月9日至2018年4月7日期间,天津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仍然按照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进行限行。
机动车限号处罚是指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对违反机动车限号行驶的车辆进行处罚的行为。在北京,违反限行规定开车出行,北京牌照罚100元,不扣分,外地牌照罚100元,扣3分,3小时内不再重复处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另外,受尾号限行的本市号牌载客汽车在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不记分。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机动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已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外省、区、市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平峰期间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认定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