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0 16:16:1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柴油的燃点为220摄氏度。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复杂烃类混合物为柴油机燃料,主要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石油焦化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分调配而成,也可由页岩油加工和煤液化制取。柴油具有低能耗、低污染的环保特性,所以一些小型汽
柴油的燃点为220摄氏度。柴油是轻质石油产品,复杂烃类混合物为柴油机燃料,主要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热裂化、加氢裂化、石油焦化等过程生产的柴油馏分调配而成,也可由页岩油加工和煤液化制取。

柴油具有低能耗、低污染的环保特性,所以一些小型汽车甚至高性能汽车也改用柴油。它主要作为拖拉机、大型汽车、内燃机车及土建、挖掘机、装载机、渔船、柴油发电机组和农用机械的动力,是柴油汽车、拖拉机等柴油发动机燃料。

柴油燃点的物理现象是指火焰靠近0号牌柴油附近的油气混合物时,混合物被燃烧所需的最低温度,正常大气压下,汽车用柴油的燃点是220摄氏度,当然,实际生活里的物理现象是处在动态平衡变化中,汽车用柴油燃点并不是固定值,随大气压的变化而变化,燃点与大气压存在反相关联系。

柴油皮卡车属于轻型普通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根据车况,报废年限最多可延长5年,即强制报废年限是15 年。法律法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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