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摩托车上牌条件
机动车型号需要在工信部产品目录中,并同时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摩托车需要符合环保部门关于机动车排放等要求;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齐全有效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摩托车准驾车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不可以。摩托车上高速,法律法规是没有禁止,但是各省市地方法规大多数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虽然可以行使,但行驶时要戴好头盔穿好护具,时速不得高于八十公里,且不得载人,应当在行车道上右侧车道上安全行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文中简称道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以上规定中并没有包含禁止摩托车。
摩托车的分类:
对摩托车的分类,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国际标准(ISO3833-1977)按速度和重量将摩托车分为两类:两用摩托车和摩托车。中国摩托车的分类方法,大致上有两种:一种是按排量和最高设计时速,分为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工作容积不超过50毫升。
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摩托车指发动机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高设计时速超过50公里的两轮或三轮摩托车。另一咱是按车轮的数量和位置,分为两轮车、边三轮车和正三轮车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