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摩托车上牌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04 11:0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苏州摩托车上牌条件有:苏州市的户口,机动车所有人户籍地为苏州市禁行区域以外,也就是苏州市中环外,可以购买两轮摩托车登记上牌,限一人一车。符合条件的摩托车上牌,还需提供符合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新车上牌、二手车落户共同适用)

机动车型号需要在工信部产品目录中,并同时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摩托车需要符合环保部门关于机动车排放等要求;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齐全有效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摩托车准驾车型。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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