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为什么不让在室内充电
要知道电动车如果在室内进行充电的而且还是在封闭的环境下,一旦爆炸,人将无处逃生,况且如果说电动车从产生火花到着火,大概也就30秒左右的时间,最多也就三四分钟的时间,整个电动车都会由于身上的塑料原件全部点燃。到时候电动车车身燃烧的温度就将近有几千度,房屋内的温度也会随之升高。并且在燃烧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雾,这种烟雾其实是有剧毒的,因为这是属于电池燃烧的产物,这种气体名字叫做硫化氢。
所以在短时间内起火人是没有反应时间逃生,更不要说还有一个楼道的居民。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逃生。而且伴随着电池内燃烧物气体的增多,还会出现中毒的迹象。因此这就是电动车不能在室内进行充电的主要原因。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电动车驾驶人不得在公共大厅、疏散通道、楼梯、应急出口等公共消防区域停放电动车或充电。如果确需充电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与建筑其他部分隔离的防火隔墙,充电设施也应具有自动断电功能。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由于电动车自身的结构原因稳定性、安全性能较差,如遇紧急情况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电动车无论是载人或是载物,一旦超载容易改变电动车的重心,很容易造成车头不稳、制动不灵,骑车人很难掌握平衡,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刹车失控极易诱发交通事故,所以电动车不能载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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