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新三包法
新规明确指出,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等专用部件质量问题纳入三包退换车条款;对家用皮卡车实施三包,将家用汽车污染控制装置的主要零部件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此外,新规强化生产者的质量责任,要求生产者不得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明确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借鉴国际通行做法,鼓励有关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便于利用第三方专业资源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公正、专业、便捷、高效的三包争议处理服务,同时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
在2021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后,便引发汽车行业及消费市场的强烈反响。总的来说,新三包赔的更多、包的更全、罚的更重。值得一提的是,新三包将新能源汽车相关内容囊括在内,可以有效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同时,新三包的变化还包括适用范围增加皮卡产品、汽车三包不需要再证明我是我,以及商家拒绝履行三包规定,将由原来处罚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改为最高处罚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