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追尾,对方全责应该怎么索赔

发布时间:2024-10-11 16:0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发生汽车追尾事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不够赔的才由对方全部承担,对方投保商业险的,可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约定进行赔付。

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责任方除了需要赔偿车子的维修费用外,还需要赔偿误工费。在交警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之前应保护好事发现场或保留充分证据,准备好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还应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

造成人员受伤的,责任方还需要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造成人员死亡的,则还需要赔偿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其它费用还有交通费、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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