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追尾我可以要什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4-10-11 14: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第一笔就是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车辆折损费,因为以后车主不想要这辆车,想要转手卖掉,这辆车的定位是二手事故汽车,比普通的二手车要便宜很多的价格。因此要求对方赔付车辆折损费非常有必要。第二笔要求对方赔付的费用就是误工费了,如果是在去上班的路

法律分析:第一笔就是可以要求对方赔付车辆折损费,因为以后车主不想要这辆车,想要转手卖掉,这辆车的定位是二手事故汽车,比普通的二手车要便宜很多的价格。因此要求对方赔付车辆折损费非常有必要。第二笔要求对方赔付的费用就是误工费了,如果是在去上班的路上发生了追尾事故,那么公司是不会管你为啥迟到甚至旷工的,该要扣的迟到费用,旷工的费用甚至是全勤奖金都要扣掉,因此要求对方赔付误工费是非常合理的,但是要给出公司罚款的证据,不能狮子大开口乱开价格。第三笔费用就是要求对方赔付给受害者出行费用,出行本来是人家开车开得好好的,你把人家的车给撞了,导致别人无法到达目的地,只能够打车或者以其他交通方式到达别人的目的地。因此,在事故发生后,影响到别人的出行,就要将接下来受害者出行的费用给报销掉,是非常合理的一个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分析:申请材料1、 二手车交易发票复印件2、卖方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交还二保卡及营运证原件。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盖公章,私人名字则不用。三、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人向业务大厅受理审核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签字盖章,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二)受理: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条件的,受理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并签署受理意见;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更正;当场无法补全或更正的,当场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审查与决定:受理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交制证组,制证组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后完成制证交综合组盖章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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