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4-10-11 15:1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1、死亡赔偿金(按死者年龄)

60周岁以下

城镇收入标准×20年

农村收入标准×20年

60—74周

城镇收入标准 ×年限

农村收入标准×年限

年限: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

城镇收入标准×5年

农村收入标准×5年

2、被扶养人生活费(按被扶养人年龄)

18周岁以下

城镇支出标准×(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农村支出标准×(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

18—59周岁

城镇支出标准 ×20年÷扶养人数

农村支出标准 ×20年÷扶养人数

60—74周岁

城镇支出标准 ×年限×÷扶养人数

农村支出标准 ×年限×伤残系数÷扶养人数

年限: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计算

75周岁以上

城镇支出标准 ×5年÷扶养人数

农村支出标准 ×5年÷扶养人数

3、丧葬费

按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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