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需准备的证据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4-10-11 14:3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一、医疗费提供的证据:诊断证明、处方、收款凭证、住院治疗还要有医院的住院治疗的明细清单及病历,病历需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

二、误工费提供证据:诊断证明、休假证明、误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明、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证明。

三、护理费提供的证据: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误工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护理公司发票。

四、交通费提供的证据:车票、病历。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提供的证据:住院病历。

六、住宿费提供的证据:诊断证明、发票。

七、营养费提供的证据:诊断证明、发票。

八、残疾赔偿金提供的证据:司法鉴定书。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提供的证明:诊断证明、辅助器具发票。

十、死亡赔偿金提供的证据:死亡证明、暂住证、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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