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到期如何换新证
准备好材料到当地车管所、交警大队换证。
1、申请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驾驶证。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5)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2、办理程序: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手续。
3、办理期限: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4、办理单位: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根据我国国务院2017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有关机关会检查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是否相符,以及是否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