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发布时间:2024-10-11 05:5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医保相应规定确定。二、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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