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主体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4-10-11 06:31: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诉讼中原告主体的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因交通事故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人”这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这三类人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人身遭受损害的均可作为原告起诉主张自己的权利。

其次是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这类“人”是与受害人之间存在抚养、赡养或继承法律关系的近亲属他们单独享有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和共同享有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含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等。享有此项赔偿权利的人均可以原告身份参与诉讼为共同原告。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原告主体资格时要确保其与交通事故损害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而且在提起诉讼时原告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比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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