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对机动车在路口抢黄灯通行的行为处罚吗?

发布时间:2024-10-10 21: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烟台闯黄灯如何处罚的,当然需根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来执行; 黄灯表示警示,机动车遇路口时应减速通过。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应停车。 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声明:本文转载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发送邮件联系删除。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