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离婚吗

发布时间:2024-10-10 19: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可以离婚。但民法典修改后,有“离婚冷静期”,即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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