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会怀疑吗

发布时间:2022-06-22 15:09:02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法律分析:可以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如果保险公司能给解决的话就可以了,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就只能让受伤的人去法院起诉了。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可以先和保险公司沟通,如果保险公司能给解决的话就可以了,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就只能让受伤的人去法院起诉了。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法律分析:一般是不会扣分的。扣分的情况如下: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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