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驾驶证会被注销
法律分析: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法律分析: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轻微交通事故。如果责任明确,可以让全责方打保险公司电话,等查勘员现场查勘完毕之后去修车就可以了;如果责任不明确,可以先报警后报保险,让警察来定责,有可能是各修各车,最后还是保险理赔。一般这里有个建议:500元以下的维修,走保险比较不划算。
另外就是行车注意安全及文明驾驶,造成事故耽误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