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哪些情况下违章既罚款又扣分

发布时间:2024-10-09 12:2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重庆交通以下情形又罚款又扣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200元扣3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00元扣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00元扣3分。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5000元扣12分。

5、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6、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扣12分。

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200元扣12分。

8、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200元扣6分。

9、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50元扣1分。

10、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100元扣3分。

11、在高速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100元扣3分。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9座以下小客车和小型越货车以下)200元扣6分。

13、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00元扣1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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