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10-08 09:4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认定为全责: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酒驾,同时又有以下行为,认定为全责:

1、追尾前车尾部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3、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4、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5、未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_上会车,.上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下坡车未下坡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8、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在交通事故中的具体责任,需要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的交通违法行为来确定,酒驾并不一定要负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防均无责任。一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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