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
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确定一般如下: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生活中,如果交通事故对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被害人可以合理要求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人民法院如何判断给予多少精神损害赔偿呢?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因素有哪些?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因素
在生活中,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可以根据以下六个因素赔偿精神损失:
(1)侵权人对被害人造成损害的过错程度。过错程度越大,受害人可以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成本越高,越低。当然,如果某些情况下有其他规定,也不在这个范围内,不能作为参考。
(二)事故中,涉及的具体情况,如侵权人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手段、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地点、侵权人本人的行为;
(3)在事故中,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会对受害人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后果越严重,需要赔偿的精神损害费用越高,视具体情况而定;
(4)行为人能从该事件中获得多少利益;
(5)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也应当根据侵权人自身的情况,根据其自身的经济状况确定。如果精神损失成本过高,但行为人没有足够的能力支付这一精神损失成本,是不可接受的。
(6)精神损失费的数额还应当以当地法院所在地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如果面积不同,精神损失费的金额也会不同。如果经济不发达地区不能参照经济发达地区,那么参照就没有什么价值。
如果在事故中,损害结果是由于受害人的错误行为造成的,可以适当减少侵权人应当赔偿的精神损失费用数额或者直接免除侵权人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失费用。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按照受害者受伤的级别给予赔偿,赔偿额按每级5000元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由保险公司在理赔范围内支付。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行为人的行为而致残,主要导致伤残赔偿;
(2)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行为人的行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是主要原因;
(3)除上述其他伤害外,还有精神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