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替考会受到什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4-09-02 17:2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教练让我给另一个学生考试,我可以给他两支烟,我就答应了。昨天下午,30岁的余某因涉嫌替考在顺义法院受审。于说,他刚拿到驾照3个月,前教练让他帮他再考一个学生。“现在不值得被抓。”

考驾照涉及到代考罪。

昨天下午3点,30岁的余被带上法庭。事发前,于是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的员工..今年9月11日,他因替考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事拘留。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1月初,龚某(另案处理)代替孙谋(已判刑)安排被告人余某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并承诺在活动结束后给予余某好处。

1月13日9时30分,余某在顺义区后沙峪地区某驾考现场,持孙谋身份证、驾校培训合格证代替孙谋参加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余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声称两支烟不值得参加测试。

安排这次考试的是于的前教练。余某说,去年10月份刚拿到驾照,前教练龚某对他很好。今年年初,教练找到了他,希望他能帮助另一个科目四次考试不及格的老学生参加考试。“教练答应我,如果他能帮我参加考试,他可以从玉溪给我两支烟。为了教练,我同意了。”

“我真的不知道这是违法的。被判两条烟真的不值得。”于说,考试当天,当他拿着孙的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时,驾校工作人员发现照片与他不符,于是报警。

该候选人被判拘留一个月。

龚在证词中说,候选人不是他的学生,但另一名教练找到了他,希望他能找到人替参加考试,工作完成后,他会给他3000元。此后,龚联系了他以前的学生余某。“我跟余某说了参加考试的事,答应给他两支烟,他答应了。”

法庭上,检察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此外,被告人余某在考场外被民警查获,未能进入考场,系犯罪未遂,可依法从轻处罚。

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据悉,孙因犯替考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目前,教练龚又处理了一起案件,正处于起诉审查阶段。

考生可以重新申请驾照吗?对此,北京市康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晓寒表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来说,如果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行贿或舞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其他通过考试的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晓寒说,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被考试代替的人在考试中被发现作弊,尚未取得驾驶证,因此已经通过的考试科目被取消,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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