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驶

发布时间:2024-09-01 20:3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高速公路驾驶

(1)高速公路每条车道从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为超车道,第二、三条及其他车道为行车道。所有机动车辆都应该在车道上行驶。

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车道后,应严格遵守“分道行驶、各行其道”的原则和限速规定。根据车辆行驶速度选择行驶车道,不要随意越线,不要骑行或按分界线行驶。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将车速控制在限速以内。

前侧遇到障碍物或需要超车前车时,可以换到左侧车道,应先打开左转指示灯,向后车发出信号。超车后应驶回原车道,并及时关闭转向灯。

当前方道路有障碍物、因事故造成前方交通堵塞、道路施工占用道路、自然灾害等需要变更车道时,应注意道路上的标志或警示标志,并按标志或警示标志的要求行驶。

本网站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有专门的行车路段供驾驶员确认行车距离。在该路段行驶时,可查看与前车的行驶距离,驾驶员可根据需要调整车速。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上的纵向距离(两个车间之间的距离)应略大于行驶速度(图7-51)。

(2)在行车道内行驶(图7-52)正常情况下,高速公路上的纵向距离(两车间之间的距离)略大于行驶速度值,超车时应保持适当的横向距离;行驶速度为100公里/小时时,行驶距离超过100米;当车速为70公里/小时时,行驶距离在70米以上,遇大风、雨雪、大雾或道路结冰时,应减速行驶,车辆之间的纵向距离应适当增加1-1.5倍。

正常情况下,高速公路超车时,横向距离(两个车间平行瞬间左右距离)为:行驶速度100km/h时,横向距离大于1。5m;当速度为70公里/小时时,横向间距大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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