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异地违法可以这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08-31 11:0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违章是每个司机朋友最害怕的问题,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亲自去外地办理是不现实的,委托外地朋友办理也比较麻烦。繁琐费时费力!

今天边肖想给你一个好消息!为提高执法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跨省跨地异地交通违法罚款缴纳工作的通知》。今年5月1日起,全国跨省、跨地均可缴纳非现场交通违章罚款。

一是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跨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事实无异议的,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行政处罚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

这项措施将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在全国全面实施。

二是进一步明确交通违法信息通报要求。

为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率和处理及时性,新规将公安交管部门检查进入时限由原来的十天缩短为五天,并拓展了通报渠道。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过短信和移动互联网应用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时增加了交警发现机动车存在逾期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的要求。三是增加了电子服务和公告服务程序。

为确保法律文书能够合法、及时、规范、有效送达,新规新增了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律文书送达方式,明确电子送达方式包括移动互联网应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方式,并规定了公告送达程序。

四是完善交通违法处理程序。

为及时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明确,当事人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后仍未主动接受处理的,公安交管部门在严格履行交通违法行为告知程序,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处罚内容和权利后,可以依法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规定了信息传递制度。

如果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将交通违法记录由机动车名称变更为实际驾驶人名称。

这一规定将进一步促进改革措施的有效性,以促进处理出租汽车的非法交通。新规的实施将惠及广大租房者和司机,预计每年将为租赁公司节省数亿的运营成本。

六是增加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增强公众参与度,新规明确,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活动照片或者视频,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证据。同时,为保持良好的社会风尚,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严格规范公开举报范围和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确保人民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得到良好落实。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管控,新《程序规定》还规范了对酒驾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检测和再检测的程序,增加了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衔接浮动制度的内容。

随着政策的不断改革,车主朋友们的生活也越来越方便了!处理违法行为不用到处奔波,但边肖元北驾考还是要提醒所有司机开车,安全第一!要努力做文明驾驶的倡导者,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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