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船舶在海面上行驶的时候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随时随地都可能会遇到危险,一旦船舶在海面上行驶的过程中发生危险的话,工作人员必须要立刻的发出警告,但是航行通警告可不是随意可以办理的,下面来和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了解一下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
1.遇有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的,威胁或者可能威胁水上人命、环境、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航行警告
2.遇有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改变通航环境、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形,应当申请或者报告发布发布航行通告
二: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的办理材料
主管机关对水上水下活动的批复(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等):申请人自备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
水上水下活动方案,施工作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申请人自备材料,并加盖公章
发布航行警(通)告申请书:申请人自备材料
三: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的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布
四: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的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全文。
通过阅读以上内容,希望您可以对周口航行通(警)告办理受理条件有哪些有一个了解。在周口地区必须已经遇到突发的、紧急的或者临时性,可预期的、永久性或者较长时间会影响到水上交通安全的才可办理航行通(警)告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到太平洋汽车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