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30 18:30: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在泰安市有很多做渔业生意的伙伴,在正式下海作业之前不仅要对船舶进行安全核查,还需要提前配备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否则是不能正常使用船舶的,那你知道在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如何规定吗?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一

在泰安市有很多做渔业生意的伙伴,在正式下海作业之前不仅要对船舶进行安全核查,还需要提前配备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否则是不能正常使用船舶的,那你知道在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如何规定吗?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受理条件

1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担任普通船员或下一级相应职务满24个月;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4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5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二、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设立依据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第十一条:申请海洋渔业船舶一级驾驶人员、一级轮机人员、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证书以及远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的,由省级以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试、考核、发证;其他渔业船员证书的考试、考核、发证权限由省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报农业部备案。

综上就是小编对于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相关内容的整理,必须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担任普通船员或下一级相应职务满24个月。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太平洋汽车网进行咨询。

所有的渔业船只都是有船员的,这个船员在正式工作之前需要先获得船员证之后才可以上岗,这个证件要向海港服务中心申请办理业务。那么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收费吗,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收费吗

无费用

二、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1、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担任普通船员或下一级相应职务满24个月;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符合任职岗位健康条件要求;

4、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5、完成相应的职务船员培训,在远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驾驶和轮机人员,还应当接受远洋渔业专项培训。

三、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办理材料

1、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

2、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4、原渔业船员证书;

5、渔业船员培训证明;

6、军队出具的任职鉴定或海事部门核发的船员适任证书和资历证明;

7、毕业证书和实习报告;

四、泰安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海洋渔业船员技术水平,保障渔业船舶航行和生产作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国籍海洋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和在外国籍渔业船舶上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取得《渔业船舶职务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考试、考核、签发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发证的管理工作,地方各级渔港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员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本规定制定和修订考试大纲,并可根据渔业生产技术发展需要,适当增减考试、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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