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4-08-30 11:42: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车辆,已经成为了我们现如今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在行驶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轻微事故。那么,对于发生了轻微事故以后怎么处理的这个问题,大家是否有所了解呢?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轻微事故怎么处理

(一)、一般来说,轻微事故无需报警。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在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撤离现场。

(二)、无责方损失2000元以下按强制险赔付原则理赔。

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

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三)、不配合理赔按肇事逃逸论处。

对于需要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双方可持协议书于24小时内共同到西安市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任一服务点办理理赔事宜。对于无责方当事人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的,为了保证全责方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无责方也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协议书,与另一方当事人共同办理理赔事宜。如果拒不配合全责方办理理赔事宜,将以交通肇事逃逸论处。

二、轻微交通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事故。

相信大家看了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在对发生轻微事故以后应该怎么处理的具体描述以后,大家对这个问题应该是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小编除了对这个问题做出回答以外,还对轻微交通事故的含义也做出了相应的阐述。以上就是有关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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