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过户起诉流程
我们知道当自己的汽车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话都是要去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很多时候车主并没有去办理,而是草草了事,那么对于这样的话情况应该要怎样去起诉呢?下面就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车辆不过户起诉流程
协商不成,直接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但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依照《交强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如果以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拒赔的理由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如果车辆不过户去起诉对方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需要有起诉书,以上这些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