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过户起诉流程

发布时间:2024-08-29 12: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我们知道当自己的汽车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话都是要去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很多时候车主并没有去办理,而是草草了事,那么对于这样的话情况应该要怎样去起诉呢?下面就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我们知道当自己的汽车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话都是要去办理过户手续的,但是很多时候车主并没有去办理,而是草草了事,那么对于这样的话情况应该要怎样去起诉呢?下面就由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车辆不过户起诉流程

协商不成,直接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但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依照《交强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如果以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拒赔的理由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如果车辆不过户去起诉对方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需要有起诉书,以上这些就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太平洋汽车网相关。

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那么车辆不过户写了协议肇事归谁?下面就让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讲解。

车辆不过户写了协议肇事归谁

不过户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有受让人负责。

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民事责任属于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基础必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过错、损害结果、行为,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买卖汽车未经过户登记但已交付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买受人对汽车已经占有,并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地位,同时汽车各项利益也为买受人所有,因此买受人作为实际车主,已将汽车实际占有和使用,而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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