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28 19:48: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乌兰察布市的机动车相当多,不过也存在一些人不遵守法律,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的情况,所以请乌兰察布市的群众要申请办理驾驶证。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太平洋汽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程序是什么

1、受理,受理申请材料

2、考试,符合条件的报名参加考试

3、所有科目考核合格

4、复核,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

5、核发驾驶证

二、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办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乌兰察布市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是用来驾驶机动车的证明,只有学到了真正的驾驶技术,通过了国家的正规驾驶考试,才可以办理到驾驶证,造成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去无证驾驶机动车,那样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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