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4-08-28 14:46: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国家运转及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车辆的购置税是我国税收的一个重要来源,在天津,新购买了机动之后,都要去缴纳车辆购置税。那么天津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天津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条: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天津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的办理材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整车出厂合格证

3、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4、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5、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综合以上介绍,对于车辆购置税的缴纳,国家是专门有法律进行规定的,税务机关要依法收取车辆的购置税,不得随意减免车辆购置税,要如实进行收取。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太平洋汽车网,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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