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行驶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发布时间:2024-08-28 13:54:01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因为,基于血缘关系,夫妻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子女,这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血亲关系,不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那种认为离婚后,

民法典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这是因为,基于血缘关系,夫妻离婚后,子女仍然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子女,这种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血亲关系,不因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那种认为离婚后,子女同我共同生活,与另一方毫无关系的认识是错误的,是没有根据的。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是经双方协商或由人民法院判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但是,这一方仍承担了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见面;

二、短期生活在一起;

三、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

四、共同进餐

探望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受限制,也不因未支付无抚养、教育费而消失。探望权应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如果行使探望权有损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与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暂时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在这种情形消失后,应申请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消失有下列三种情况:

一、被探望人死亡;

二、探望权人死亡;

三、被探望人成年

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中止这种权利的行使。

探望权人自动放弃探望权,由此而产生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子女都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探望权人滥用探望权造成子女身心健康的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或子女都有提起损害赔偿的权利。

【车船税】谈车船税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车船使用税的应纳税额,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船及其适用的计税标准分别计算。

其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1)船舶应纳税额的计算。

船舶采用固定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①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x适用的年税额

②非机动船年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x适用的年税额

③拖轮年应纳税额=拖轮的马力数x1/2净吨位x适用的年税额

④拖轮所拖的非机动船年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x适用的年税额

(2)车辆应纳车船使用税的计算。

车辆采取幅度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税额内,确定本地区的适用固定税额。因此,计算车辆应纳税额时,应适用当地所规定的固定税额。

①载货汽车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x适用的年税额

②机动车挂车年应纳税额=挂车净吨位x(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x70%)

③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年应纳税额=所挂拖车的净吨位数x(载货汽车净吨位每吨年税额x50%)

④客货两用汽车应纳税额=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辆数x年税额)x50%

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纳税。

⑤其他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年应纳税额=辆数x适用的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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